2009年12月12日上午11时37分,和田地区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位于和田市伊奇花园5号五楼一单元地下室库房发生火灾,火势较大、情况危急,请求消防官兵立即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调集和田市消防中队两辆消防水罐车共16名消防官兵火速赶赴火灾现场。
11时45分,市中队消防官兵到达火灾现场,此时现场一片混乱、火势不断扩大,经现场询情和侦察得知着火建筑是一居楼,起火部位是居民楼地下室库房,火灾现场无人员被困和易爆物品存在。根据火场情况,当日指挥长陈保健立即下达作战命令:1、2、3号员佩戴空气呼吸器出一支水枪深入地下室库房向着火部位发起进攻,其余人员立即设立警戒线,与在场公安民警共同疏散群众,防止现场群众无辜受伤。命令下达后,消防官兵立即投入紧急的战斗之中。11时55分,在消防官兵的猛烈攻击下,火势得到有效控制。12时05分,大火被成功扑灭。
此次火灾扑救,消防官兵出动迅速、指挥得当,全体指战员英勇善战,发扬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精神,有效的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圆满完成了此次灭火救援战斗任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审核人:副参谋长陈宝健)